商会要闻

江苏省重庆商会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学习活动

江苏省重庆商会大字

  5月26日,江苏省重庆商会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学习活动,旨在为广大会员集体“充电”。本次活动邀请到了法律行业委员会顾问、商会副会长、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凌霄为大家做专题分享,商会会长陈重生、党支部书记黄玉龙、秘书长廖任熙等商会领导亦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其他商会会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本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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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凌霄律师介绍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在今年2月17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习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站在这一节点,回望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历程,审视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更能理解法治护航的重大意义,更能读懂民营经济的广阔未来。

  与会企业家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非常及时,为广大民营企业家们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吃了一颗定心丸。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市场准入、要素支持、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法律规范,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上保障“非禁即入”,在平等使用生产要素上做到“一视同仁”,在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方面强调“不得侵犯”,“很多条款立到心坎上”,会员仲汝佳如是说。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会员们踊跃提问,郭凌霄主任律师耐心细致地解答,不仅加深了会员们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理解,还为他们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这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流方式,会员们深切感受到商会法律业委员会对会员权益的关怀与支持,进一步增强了会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实施,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广大渝籍企业家们,秉承“重信重义  自强不息”的渝商精神,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必将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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